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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6年09月15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或“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的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民生银行拟给予民生金租集团最高授信额度650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支用额度625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3年。授信品种包括: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开立信用证、表内外业务品种;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

额度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亿元)


板块

最高授信额度

支用额度

1

金融机构板块

520

520

2

公司业务板块

95

95

3

低风险

25

0

4

附属机构

10

10

总计

650

625

 

相关业务操作和管理要求将按民生金租、民生银行及监管机构的管理办法执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且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以及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378241.8502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民生银行持有公司54.96%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生银行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符合《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符合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在授信框架范围内,公司拟以民生金租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同业借款交易,金额不超过449亿元(其中200亿元第一批启用,剩余249亿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及民生银行审批进度分批启用);拟以民生金租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资金交易类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元;拟以民生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金融机构业务,金额不超过70亿元;拟以民生金租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保理业务,金额不超过20亿元;拟以民生金租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金额不超过15亿元,拟以境内外子公司(含民生金租附属境内SPV、民生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附属境外SPV)为主体与民生银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机船抵押融资业务,金额不超过60亿元;拟以民生金租为主体与民银理财开展同业借款业务(理财资金出账),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业务由民生银行单笔业务审批后,分批签订相应协议。低风险额度25亿元为存量业务占用,不构成新增交易。上述业务明细与集团授信对应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适用标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板块

最高授信额度

使用主体

额度分项

重大关联交易类型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

1

金融机构板块

520

民生金租

449

单笔重大、累计重大

(首期开展200亿元同业借款业务)

449

民生金租

1

否

0

民生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70

单笔重大

70

2

公司业务板块

95

民生金租

20

单笔重大

20

民生金租

15

单笔重大

15

境内外子公司

60

单笔重大、

累计重大

60

3

低风险

25

民生金租

25

否

0

4

附属机构

10

民生金租

10

否

0

总计

650


650


614


根据《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公司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或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0%以上时,即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239亿元,此次授信交易总额与单笔拟发生交易(公司本部为主体与民生银行拟开展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交易类业务除外,详见上表)均已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情况

2026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依法对公司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民生银行开展的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