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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5年07月03日

〔2025〕第6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民租发〔2022〕240号)(以下简称《公司办法》)要求,现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三亚旅业”)开展的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自2023年3月起,公司与三亚旅业持续深化合作,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三亚旅业为公司的租赁业务提供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等多个领域的外包服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丽娟

注册地址:三亚市海棠湾镇海棠北路116号三亚海棠湾威斯汀度假酒店产权式套房服务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艺术品代理;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洗烫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物联网设备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亚旅业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三亚旅业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符合《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符合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金额

按照监管及《公司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或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0%以上时,即被视为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将公司与三亚旅业之间的交易纳入关联交易管理,并于该办法正式实施之日(2023年3月1日)起累计计算公司与三亚旅业的关联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与三亚旅业之间交易金额已累计达21.6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资本净额(247.18亿元)的8.77%,预计2025年7月或将触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依法对公司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三亚旅业开展的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