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曾俭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复〔2023〕131号),天津银保监局于2023年5月9日核准曾俭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自2023年5月9日始,曾俭华先生就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收到《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朱岩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复〔2023〕125号),天津银保监局于2023年5月6日核准朱岩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自2023年5月6日始,朱岩先生就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货运物流主题)”,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要求,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天津银保监局关于袁桂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复〔2022〕292号),天津银保监局于2022年10月28日核准袁桂军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自2022年10月28日始,袁桂军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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